无人机系统介绍-格兰特无人机系统
“格兰特”无人机系统既可民用,也可军用,可执行的民用任务有:环境监视,森林防护,输油管、仓库和道路的状态监视,火灾和水灾破坏区的确定,地震等自然灾害后果调查。 格兰特”无人机系统 用途 可执行的军事任务有:边境状态的监视,特别是在难以通行的边界地区,保护重要的地区和目标,战场观察,目标侦察,毁伤评估和干扰。 特征 “格兰特”无人机的主要特征:起飞质量20kg,作用半径70km,巡航速度120km/h,续航时间3~4h,应用高度0~5km,目标定位误差不大于10m。 特点及组成 微型无人机的特点 “格兰特”无人机系统所配的微型无人机具有如下特点:1)机身由复合材料制成,质量轻,坚固,雷达特征小;2)采取了有效的消声措施并视季节不同涂覆不同的迷彩,因而声和光学特征小;3)无人机质量小,战术技术性能得到最佳组合;4)可弹射起飞,无须制动伞可像飞机一样着陆;5)无人机可重复使用100多次;6)无人机可与任何通信和控制系统对接。由于无人机完全是自主的,所以有很高的隐蔽性,弹射起飞时不会暴露发射装置。无人机采用差分GPS导航系统,目标定位精度高,误差不到10m。该无人机采用独创的ТралЧистякова方法来观察战场,采用这一方法后可对无人机的航向和飞行轨迹实施控制,以便对目标进行更详细的观察,Трал(轻型电视侦察装置的缩写)系统无须变焦距物镜和可水平、垂直运动的摄像机。Трал系统有三台装在陀螺稳定平台上的广角摄像机,一台朝无人机的前方,但视线不对天空;第二台摄像机也朝前方,但与天空有一视角;第三台摄像机与无人机正下方的地区有一小的视角。Трал系统的原理如下:操作员先用一台摄像机搜索目标,一旦发现目标,立即用鼠标点击该地区,无人机就自动朝该地区飞去,如果操作员不出错误,那么被点击的地面最有可能是目标。他就用第二台摄像机再观察,无人机继续朝目标飞去,操作员不断点击该目标。在向目标飞行过程中机上数字摄像机不断拍摄目标。 无人机系统的组成 一个“格兰特”无人机系统由三部分组成: 1)安装在УАЗ23303汽车底盘上的运输2发射装置;2)安装在УАЗ23962汽车底盘上的机动控制站;3)若干无人机备件。运输2发射装置上有一发射滑轨和一个运输仓,内装2~4架折卸开的无人机。机动控制站有两个工位,内配两台与IBM兼容的计算机,一台电视接收机和一台超短波收/发机。根据用户要求,格兰特无人机系统的全部设备可安装在一辆卡马或乌拉尔汽车上,也可安装在排水量小的小艇上。包括一名司机在内全套系统5人就可操纵。微型无人机上的有效载荷有:安装在陀螺平台上的三台电视摄像机,一台8μm~14μm的红外扫描仪,一台8μm~14μm的红外图像扫描仪,一台激光测距2目标指示仪,一台专用信号发射机,一台可准实时传输的数字摄像机。格兰特无人机系统的主要任务是,利用机上的电视摄像机对某一地区实施侦察,并将该地区的目标实时传输给70km外的控制站。作战应用时一次可发射4架无人机,一架无人机的主要任务是对战场观察,而另三架则反复飞越相关地区实施侦察。无人机电池和无人机资讯可访问http://www.ace-pow.com/baike/
页:
[1]